級別
致理科技大學 應用英語系 日四技 115學年課程地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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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 | 一下 | 二上 | 二下 | 三上 | 三下 | 四上 | 四下 | 核心 能力 |
職場角色 |
目標 |
| 通識基本能力課程 | | | | | | | | | 校基本素養 | | 塑造學生成為具備「良好之英語文、商務及資訊之專業知能、良好之溝通能力、優良之品德、及高度服務熱忱」之人才 |
| 院基礎必修課程 | | | | | | | | | 英語聽說讀寫譯基本能力,英語教學專業能力,商務英文專業能力,資訊電腦應用能力,觀光旅遊英文專業能力,英語聽說寫譯能力,航空服務應用能力 |
| 院一般選修課程 | | | | | | | | |
| 系一般選修課程 | | | | | | | | |
| 系必修課程 | | | | | | | | |
*課程模組區塊如果該課程有底色代表其為模組必修之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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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課規定] 1. 本系總畢業學分數至少128學分:
(1)校訂必修課程29學分,其中包含:
A.基礎通識課程16學分。
B.核心通識課程3學分。
C.選修通識課程(人文藝術、社會科學、自然科學、創意跨域)每類選修2-4學分,合計10學分。
(2)學院必修課程14學分,系訂專業必修課程42學分。
(3)專業選修課程至少43學分,其中系訂專業選修課程至少27學分(含學院選修課程);專業選修學分不含通識課程學分。
2. 每學期修業學分數:第1~2學年16~25學分,第3學年12~25學分,第4學年9~25學分。
3. 本系學生於畢業前,必須符合下列校院系訂畢業門檻規範:
(1)修畢本校任「一個跨領域學分學程」或「一個本系課程模組及一個微學程」或「一個輔系」或「一個雙主修」,未通過者不具畢業資格。完成學程課程者,其學程課程得採計為本系專業選修學分。
(2)通過校訂「學術倫理教育」課程。
(3)通過系訂英語、專業、資訊能力檢定。
(4)第二外語課程須至少修習且通過1門(2學分),至多採計第二外語課程8學分認抵本系專業選修學分。
(5) 通過本系「校外實習」課程規定,本系畢業學分至多認列實習課程18學分。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學生、陸生、外籍生及僑生得申請抵修本系校外實習必修課程。
(6)畢業門檻實施細則,以通過校院系(所)課程委員會議及系(所)網頁公告為主。
4. 4.申請免修大一英文或大二國際職場溝通英文課程者,應分別修習1門全英語(EMI)課程,且補足畢業應修總學分數。
5. 5.畢業年級相當於國內高級中等學校二年級之國外或香港、澳門同級同類學校畢業生,以同等學力資格入學本系四年制一年級者,除須符合本系規定之畢業總學分數修讀規範外,應另增加畢業應修學分數12學分。
6.本應修科目表學分欄為括弧()者,則表示該學分不計入畢業學分數。
7.本應修科目表因應本系特色發展之需要時,得依據本校課程規劃流程修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