級別     
致理科技大學 應用英語系 日四技 115學年課程地圖
一上
一下
二上
二下
三上
三下
四上
四下
核心
能力
職場角色
目標
通識基本能力課程 國文(一) 環境服務教育與實作 多元敘事應用 校基本素養 塑造學生成為具備「良好之英語文、商務及資訊之專業知能、良好之溝通能力、優良之品德、及高度服務熱忱」之人才
英文(一) 體育(二)
生涯規劃與發展 英文(二)
英語能力檢定 國文(二)
資訊能力檢定
專業能力檢定
學術倫理教育
體育(一)
院基礎必修課程 管理學 商用計算邏輯與程式應用 商貿外文-英文 職場倫理與職涯規劃 國際商貿講座 英語聽說讀寫譯基本能力,英語教學專業能力,商務英文專業能力,資訊電腦應用能力,觀光旅遊英文專業能力,英語聽說寫譯能力,航空服務應用能力
智慧物聯網程式設計 商貿外語簡報
院一般選修課程 國際禮儀與跨文化溝通技巧 東南亞商貿與文化概論 職場服裝及儀態管理 日式服務業管理實務 日本經營實務(日) 語言測驗輔助教學(一) 商用第二外語(二)
Python程式資料分析 日潮行銷服務與實務 第二外語 商業智慧科技應用 第二外語 商用第二外語(一) 語言測驗輔助教學(二)
國際禮儀與跨文化溝通技巧(英) 進階行銷管理(英) 網路行銷與行動商務 東南亞企業經營實務 東南亞政經商貿發展與台商投資 數位行銷與關鍵字策略
國際經貿現勢 國際服務業管理 自主募課 領隊與導遊實務 機場經營與管理 客艙安全及緊急處置
專案管理 電子商務與未來社會(英) 航空風險與安全管理 拉丁美洲文化
AI人工智能理財 拉丁美洲區域經濟整合 智慧網貿實務 空勤與地勤服務管理實務
拉丁美洲政治發展 東南亞商貿與投資實務 第二外語
拉丁美洲經濟發展
自主募課
第二外語
彩妝理論及色彩管理
觀光資源概要
系一般選修課程 顧客關係管理 語言學概論 英語表演語言 職場面試技巧與實務(英) 影劇數位翻譯 海外實習(一) 英語海外研習(二)
商業心理學 實務實習(暑) 旅運經營與管理 英美文學與數位創作 英美戲劇與多媒體創作 英語海外研習(一) 海外實習(二)
行銷管理 航空客運與票務 文化創意與行銷 航空服務應用英文 職場實習(二)
經濟學 語言習得理論 實務實習(二)
國際貿易實務 實務專題企劃
國際行銷管理
實務實習(一)
職場實習(一)
系必修課程 英文文法與習作(上) 英文文法與習作(下) 英文寫作〈上〉 商務會話(英)(下) 跨文化商務溝通(英) 商務英文寫作 會議溝通與演練(英) 商務翻譯實作
英文字彙與閱讀(上) 英文字彙與閱讀(下) 職場英文 英文寫作〈下〉 進階英文寫作 翻譯技巧與實作
英語會話溝通(上) 英語會話溝通(下) 商務會話(英)(上) 實務專題製作
西洋文學與數位敘事力 語言與文化
西方人文經典與生成式AI實作
課程模組/模組專業選修課程 國際服務 國際服務業管理(英) 語文數位教學技巧與實務 服務業英語 : 觀光 服務業英語 : 文化導覽
經典文本數位實作(英)
世界英語觀
國際商務 媒體語言溝通(英) 全球展覽溝通實作(英) 數位文本閱讀(英) 全球數位媒體聽力(英)
國際會展溝通(英)
國際財經專業溝通(英)
*課程模組區塊如果該課程有底色代表其為模組必修之課程。
[修課規定]
1. 本系總畢業學分數至少128學分:
(1)校訂必修課程29學分,其中包含:
A.基礎通識課程16學分。
B.核心通識課程3學分。
C.選修通識課程(人文藝術、社會科學、自然科學、創意跨域)每類選修2-4學分,合計10學分。
(2)學院必修課程14學分,系訂專業必修課程42學分。
(3)專業選修課程至少43學分,其中系訂專業選修課程至少27學分(含學院選修課程);專業選修學分不含通識課程學分。
2. 每學期修業學分數:第1~2學年16~25學分,第3學年12~25學分,第4學年9~25學分。
3. 本系學生於畢業前,必須符合下列校院系訂畢業門檻規範:
(1)修畢本校任「一個跨領域學分學程」或「一個本系課程模組及一個微學程」或「一個輔系」或「一個雙主修」,未通過者不具畢業資格。完成學程課程者,其學程課程得採計為本系專業選修學分。
(2)通過校訂「學術倫理教育」課程。
(3)通過系訂英語、專業、資訊能力檢定。
(4)第二外語課程須至少修習且通過1門(2學分),至多採計第二外語課程8學分認抵本系專業選修學分。
(5) 通過本系「校外實習」課程規定,本系畢業學分至多認列實習課程18學分。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學生、陸生、外籍生及僑生得申請抵修本系校外實習必修課程。
(6)畢業門檻實施細則,以通過校院系(所)課程委員會議及系(所)網頁公告為主。
4. 4.申請免修大一英文或大二國際職場溝通英文課程者,應分別修習1門全英語(EMI)課程,且補足畢業應修總學分數。
5. 5.畢業年級相當於國內高級中等學校二年級之國外或香港、澳門同級同類學校畢業生,以同等學力資格入學本系四年制一年級者,除須符合本系規定之畢業總學分數修讀規範外,應另增加畢業應修學分數12學分。
6.本應修科目表學分欄為括弧()者,則表示該學分不計入畢業學分數。
7.本應修科目表因應本系特色發展之需要時,得依據本校課程規劃流程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