級別
致理科技大學 應用英語系 夜四技 115學年課程地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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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 | 一下 | 二上 | 二下 | 三上 | 三下 | 四上 | 四下 | 核心 能力 |
職場角色 |
目標 |
| 通識基本能力課程 | | | | | | | | | 校基本素養 | | 塑造學生成為具備「良好之英語文、商務及資訊之專業知能、良好之溝通能力、優良之品德、及高度服務熱忱」之人才 |
| 院基礎必修課程 | | | | | | | | | 英語聽說讀寫譯基本能力,英語教學專業能力,商務英文專業能力,資訊電腦應用能力,觀光旅遊英文專業能力,英語聽說寫譯能力,航空服務應用能力 |
| 院一般選修課程 | | | | | | | | |
| 系一般選修課程 | | | | | | | | |
| 系必修課程 | | | | | | | | |
*課程模組區塊如果該課程有底色代表其為模組必修之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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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課規定] 1. 1、本系總畢業學分數至少128學分:
(1)校訂必修課程16學分,其中包含:
A.基礎通識課程8學分。
B.核心通識課程2學分。
C.選修通識課程(人文藝術類、社會科學類、自然科學類、創意跨域類),每類選修0-2學分,合計6學分。
D.選修通識課程超修學分得抵認專業選修學分,超修認抵上限6學分。
(2)學院必修課程6學分,系訂專業必修課程42學分。
(3)專業選修課程至少64學分,其中系訂專業選修課程至少46學分需在本系修課,外系學分至多得採計18學分(學院選修課程列計為本系選修學分)。
2、每學期修業學分數:第1~2學年16~25學分,第3學年12~25學分,第4學年9~25學分。
3、本系學生於畢業前,必須符合下列系訂畢業門檻規範:
(1)通過校訂與系訂「英語能力檢定」。
(2)通過校訂「學術倫理教育」課程。
4、本應修科目表學分欄為括弧()者,則表示該學分不計入畢業學分數。
5、此表選修課程,僅供參考,若選修課程有所異動,依實際開課為準。
6、相關課程與畢業門檻實施規定以系網頁公告為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