級別
致理科技大學 應用日語系 日四技 115學年課程地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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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 | 一下 | 二上 | 二下 | 三上 | 三下 | 四上 | 四下 | 核心 能力 |
職場角色 |
目標 |
| 通識基本能力課程 | | | | | | | | | 校基本素養 | | 培養具備日語聽、說、讀、寫、譯五項紮實技能,並兼具服務倫理、商貿實務能力,以及熟知日本之應用日語專業人才。 |
| 院基礎必修課程 | | | | | | | | | 日本語文基礎能力,日語溝通、翻譯能力,日本商貿應用能力,日語服務應用能力,熟知日本事務,職場倫理與服務精神,日本商貿應用能力,日本語文基礎能力,日語服務應用能力,日語溝通、翻譯能力,熟知日本事務,職場倫理與服務精神 |
| 院一般選修課程 | | | | | | | | |
| 系一般選修課程 | | | | | | | | |
| 系必修課程 | | | | | | | | |
*課程模組區塊如果該課程有底色代表其為模組必修之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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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課規定] 1.本系總畢業學分數至少128學分。(1) 校訂必修課程29學分,其中包含:A. 基礎通識課程16學分。B. 核心通識課程3學分。C. 選修通識課程(人文藝術、社會科學、自然科學與創意跨域)每類選修2-4學分,合計10學分。(2) 系訂專業必修課程60學分(含學院必修課程)(3) 專業選修課程至少39學分,其中系訂專業選修課程至少23學分(含學院選修課程);專業選修學分不含通識課程學分。完成修本校跨領域學分學程者,他系修讀學分列計於專業選修學分方式,應依據「致理科技大學學分學程實施要點」辦理。(4) 選修第二外語課程合計僅認抵6學分為本系專業選修學分。2.每學期修業學分數?:??第?1?~2學年?16?~?25?學分?,第3學年?12?~?25?學分?,??第?4?學年?9?~?25?學分?。?3.本系學生於畢業前,必須符合下列校院系訂畢業門檻規範:(1) 修畢本校任「一個跨領域學分學程」或「一個本系課程模組及一個微學程」或「一個輔系」或「一個雙主修」,未通過者不具畢業資格。完成學程課程者,其學程課程得採計為本系專業選修學分。(2) 通過校訂「學術倫理教育」課程。(3) 通過系訂專業能力檢定,取得日本語能力試驗(JLPT)」N2之合格證書或其他同級(含)以上之日語檢定證書。(4) 通過系訂資訊能力檢定。(5) 通過本系「校外實習」課程規定,本系畢業學分至多認列實習課程9學分。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學生、陸生、外籍生及僑生得申請抵修本系校外實習必修課程。(6) 畢業門檻實施細則,以通過校院系(所)課程委員會議及系(所)網頁公告為主。4.申請免修大一英文或大二國際職場溝通英文課程者,應分別修習1門全英語(EMI)課程,且補足畢業應修總學分數。5.畢業年級相當於國內高級中等學校二年級之國外或香港、澳門同級同類學校畢業生,以同等學力資格入學本系四年制一年級者,除須符合本系規定之畢業總學分數修讀規範外,應另增加畢業應修學分數12學分。6.本應修科目表學分欄圍括弧()者,則表示該學分不計入畢業學分數。7.本應修科目表因應本系特色發展之需要時,得依據本校課程規劃流程修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