級別
致理科技大學 應用英語系 日四技 114學年課程地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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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 | 一下 | 二上 | 二下 | 三上 | 三下 | 四上 | 四下 | 核心 能力 |
職場角色 |
目標 |
| 通識基本能力課程 | | | | | | | | | 校基本素養 | | 塑造學生成為具備「良好之英語文、商務及資訊之專業知能、良好之溝通能力、優良之品德、及高度服務熱忱」之人才 |
| 院基礎必修課程 | | | | | | | | | 英語聽說讀寫譯基本能力,文學欣賞與文化認知能力,英語教學專業能力,商務英文專業能力,資訊電腦應用能力,觀光旅遊英文專業能力,空勤服務應用能力 |
| 院一般選修課程 | | | | | | | | |
| 系一般選修課程 | | | | | | | | |
| 系必修課程 | | | | | | | | |
*課程模組區塊如果該課程有底色代表其為模組必修之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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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課規定] 1.本系總畢業學分數至少128學分:
(1)校訂必修課程29學分,其中包含:
A.基礎通識課程17學分。
B.核心通識課程2學分。
C.選修通識課程(人文藝術、社會科學、自然科學、創意跨域類)每類選修2-4學分,合計10學分。
(2)學院必修課程14學分,系訂專業必修課程42學分。
(3)專業選修課程至少43學分,其中系訂專業選修課程至少25學分(含學院選修課程);專業選修學分不含通識課程學分。
(4)第二外語課程須至少修習1門(2學分),至多採計第二外語課程8學分認抵本系專業選修學分。
2.每學期修業學分數?:??第?1?~2學年?16?~?25?學分?,第3學年?12?~?25?學分?,??第?4?學年?9?~?25?學分?。?
3.本系學生於畢業前,必須符合下列系訂畢業門檻規範:
(1)(1) 通過系訂英語、專業、資訊能力檢定。
(2) 通過校訂「學術倫理教育」課程。
(3) 完成下列任一選項:
A.本校任一個「跨領域學分學程」。
B.本系任一個「模組」(「國際商務」或「教育旅遊」)+一個「微學程」。
C.一個輔系或雙主修。
4.本系學生於畢業前,必須修習校外實習課程。
5.畢業年級相當於國內高級中等學校二年級之國外或香港、澳門同級同類學校畢業生,以同等學力資格入學本系四年制一年級者,除須符合本系規定之畢業總學分數修讀規範外,應另增加畢業應修學分數12學分。
6.本應修科目表學分欄為括弧()者,則表示該學分不計入畢業學分數。
7.本應修科目表因應本系特色發展之需要時,得依據本校課程規劃流程修正。
8.畢業門檻實施細則,以通過系(所)院課程委員會議及系(所)網頁公告為主。
9.學生修習本校開設或本校認可之磨課師課程,依本校磨課師課程學分實施要點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