級別
致理科技大學 應用日語系 夜四技 113學年課程地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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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 | 一下 | 二上 | 二下 | 三上 | 三下 | 四上 | 四下 | 核心 能力 |
職場角色 |
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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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基本能力課程 | 國文(上) | 英文(二) | 校基本素養 | 培養具備日語聽、說、讀、寫、譯五項紮實技能,並兼具服務倫理、商貿實務能力,以及熟知日本之應用日語專業人才。 | ||||||||
英文(一) | 國文(下) | |||||||||||
生涯規劃與發展 | ||||||||||||
學術倫理教育 | ||||||||||||
院基礎必修課程 | 商貿外文-日文 | 商貿外語簡報 | 日本語文基礎能力,日語溝通、翻譯能力,日本商貿應用能力,日語服務應用能力,熟知日本事務,職場倫理與服務精神 | |||||||||
院一般選修課程 | 國際經貿現勢 | 國際服務業管理 | 第二外語 | 東南亞企業經營實務 | 第二外語 | 語言測驗輔助教學(一) | 日語檢定輔助教學 | |||||
管理學 | 專案管理 | 商展行銷 | 第二外語 | 機場經營與管理 | 商用第二外語 | 商用第二外語 | ||||||
國際禮儀與跨文化溝通技巧 | 行銷管理 | 網路行銷與行動商務 | 職場倫理與職涯規劃 | 語言測驗輔助教學(二) | ||||||||
第二外語 | 會展專業英語 | 客艙安全及緊急處置 | ||||||||||
彩妝理論及色彩管理 | 職場服裝及儀態管理 | |||||||||||
系一般選修課程 | 日語朗讀 | 海外見習 | 日語綜合演練(一) | 日本社會 | 日語導覽演練 | 媒體日語 | 日本商用文書 | 日本經營實務 | ||||
日語句型演練(一) | 日語句型演練(二) | 日本史地 | 日語綜合演練(二) | 日語聽講(三) | 日語口語訓練 | 進階日文文章解析 | 商貿翻譯實務 | |||||
日本文化 | 日本政經概說 | 日語聽解訓練 | 日文筆譯 | 日語口譯入門 | ||||||||
服務業日語 | 日文檢定與評估 | 日本名著選讀 | 科技日語概說 | |||||||||
日文秘書實務與商務禮儀 | ||||||||||||
系必修課程 | 日語會話(一)(上) | 日語會話(一)(下) | 日語聽講(二)(上) | 中級日語(下) | 日語會話(三) | 高級日語(下) | ||||||
日語聽講(一)(上) | 初級日語(下) | 中級日語(上) | 日語聽講(二)(下) | 高級日語(上) | ||||||||
初級日語(上) | 日語聽講(一)(下) | 日文習作(上) | 日文文法(下) | |||||||||
日語能力檢定 | 計算邏輯與程式應用 | 日文文法(上) | 日文習作(下) | |||||||||
日語會話(二)(上) | 日語會話(二)(下) | |||||||||||
*課程模組區塊如果該課程有底色代表其為模組必修之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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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課規定] 註:1.本系總畢業學分數至少128學分: (1)校訂必修課程16學分,其中包含: A.基礎通識(國文4學分、英文4學分)。 B.核心通識(生涯規劃與發展2學分)。 C.選修通識課程(人文藝術類0-2學分、社會科學類0-2學分、自然科學類0-2學分與創意跨域0-2學分),合計6學分 D.選修通識課程超修學分得抵認專業選修學分,超修認抵上分6學分。 (2)系訂專業必修課程48學分(含學院必修課程) (3)專業選修課程至少64學分,其中系訂專業選修課程至少28學分(含學院選修課程); (4)選修第二外語課程合計僅認抵6學分為本系專業選修學分。 2.每學期修業學分數:第1學年16~25學分/第3學年12~25學分/第4學年9~25學分。 3.請勿重複修習已修習過之課程或未經核准上修本系課程,本系學生亦不得修習第二外語-日文及他系日語課程, 否則該課程不予認列為畢業學分數。 4.本系學生於畢業前,必須符合下列畢業門檻規範: (1)取得N2之合格證書或其他同級(含)以上之日語檢定證書,相關規定請參照「應用日語系進修部四技日語能力檢定實施要點」。 (2)通過校訂「學術倫理教育」課程,相關規定請參照本校「學術倫理教育實施要點」。 5.畢業年級相當於國內高級中學等學校二年級之國外或香港、澳門同級同類學校畢業生,以同等學力資格 入學本系四年至一年級者,除須符合本系規定之畢業總學分數修讀規範外,應另增加畢業應修學分數12學分。 6.學生修習本校開設或本校認可之磨課師課程,依本校磨課師課程學分抵免要點辦理。 7.本應修科目表學分欄圍括弧()者,則表示該學分不計入畢業學分數。 8.本應修科目表因應本系特色發展之需要時,得依據本校課程規畫流程修正。 9.相關課程與畢業門檻實施規定以系網頁公告為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