級別     
致理科技大學 應用日語系 夜四技 113學年課程地圖
一上
一下
二上
二下
三上
三下
四上
四下
核心
能力
職場角色
目標
通識基本能力課程 國文(上) 英文(二) 校基本素養 培養具備日語聽、說、讀、寫、譯五項紮實技能,並兼具服務倫理、商貿實務能力,以及熟知日本之應用日語專業人才。
英文(一) 國文(下)
生涯規劃與發展
學術倫理教育
院基礎必修課程 商貿外文-日文 商貿外語簡報 日本語文基礎能力,日語溝通、翻譯能力,日本商貿應用能力,日語服務應用能力,熟知日本事務,職場倫理與服務精神
院一般選修課程 國際經貿現勢 國際服務業管理 第二外語 東南亞企業經營實務 第二外語 語言測驗輔助教學(一) 日語檢定輔助教學
管理學 專案管理 商展行銷 第二外語 機場經營與管理 商用第二外語 商用第二外語
國際禮儀與跨文化溝通技巧 行銷管理 網路行銷與行動商務 職場倫理與職涯規劃 語言測驗輔助教學(二)
第二外語 會展專業英語 客艙安全及緊急處置
彩妝理論及色彩管理 職場服裝及儀態管理
系一般選修課程 日語朗讀 海外見習 日語綜合演練(一) 日本社會 日語導覽演練 媒體日語 日本商用文書 日本經營實務
日語句型演練(一) 日語句型演練(二) 日本史地 日語綜合演練(二) 日語聽講(三) 日語口語訓練 進階日文文章解析 商貿翻譯實務
日本文化 日本政經概說 日語聽解訓練 日文筆譯 日語口譯入門
服務業日語 日文檢定與評估 日本名著選讀 科技日語概說
日文秘書實務與商務禮儀
系必修課程 日語會話(一)(上) 日語會話(一)(下) 日語聽講(二)(上) 中級日語(下) 日語會話(三) 高級日語(下)
日語聽講(一)(上) 初級日語(下) 中級日語(上) 日語聽講(二)(下) 高級日語(上)
初級日語(上) 日語聽講(一)(下) 日文習作(上) 日文文法(下)
日語能力檢定 計算邏輯與程式應用 日文文法(上) 日文習作(下)
日語會話(二)(上) 日語會話(二)(下)
*課程模組區塊如果該課程有底色代表其為模組必修之課程。
[修課規定]
註:1.本系總畢業學分數至少128學分:
(1)校訂必修課程16學分,其中包含:
A.基礎通識(國文4學分、英文4學分)。
B.核心通識(生涯規劃與發展2學分)。
C.選修通識課程(人文藝術類0-2學分、社會科學類0-2學分、自然科學類0-2學分與創意跨域0-2學分),合計6學分
D.選修通識課程超修學分得抵認專業選修學分,超修認抵上分6學分。
(2)系訂專業必修課程48學分(含學院必修課程)
(3)專業選修課程至少64學分,其中系訂專業選修課程至少28學分(含學院選修課程);
(4)選修第二外語課程合計僅認抵6學分為本系專業選修學分。
2.每學期修業學分數:第1學年16~25學分/第3學年12~25學分/第4學年9~25學分。
3.請勿重複修習已修習過之課程或未經核准上修本系課程,本系學生亦不得修習第二外語-日文及他系日語課程,
否則該課程不予認列為畢業學分數。
4.本系學生於畢業前,必須符合下列畢業門檻規範:
(1)取得N2之合格證書或其他同級(含)以上之日語檢定證書,相關規定請參照「應用日語系進修部四技日語能力檢定實施要點」。
(2)通過校訂「學術倫理教育」課程,相關規定請參照本校「學術倫理教育實施要點」。

5.畢業年級相當於國內高級中學等學校二年級之國外或香港、澳門同級同類學校畢業生,以同等學力資格
入學本系四年至一年級者,除須符合本系規定之畢業總學分數修讀規範外,應另增加畢業應修學分數12學分。
6.學生修習本校開設或本校認可之磨課師課程,依本校磨課師課程學分抵免要點辦理。
7.本應修科目表學分欄圍括弧()者,則表示該學分不計入畢業學分數。
8.本應修科目表因應本系特色發展之需要時,得依據本校課程規畫流程修正。
9.相關課程與畢業門檻實施規定以系網頁公告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