級別
致理科技大學 行銷與流通管理系 夜四技 113學年課程地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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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 | 一下 | 二上 | 二下 | 三上 | 三下 | 四上 | 四下 | 核心 能力 |
職場角色 |
目標 |
| 通識基本能力課程 | | | | | | | | | 校基本素養 | | 培養商務應用之優秀行銷與流通管理人才 |
| 院基礎必修課程 | | | | | | | | | 智慧商務行銷應用能力,流通經營發展能力,通路整合與分析能力 |
| 院一般選修課程 | | | | | | | | |
| 系一般選修課程 | | | | | | | | |
| 系必修課程 | | | | | | | | |
*課程模組區塊如果該課程有底色代表其為模組必修之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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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課規定] 本系總畢業學分數至少128學分:
(1)校訂必修課程16學分,其中包含:
A.基礎通識課程8學分。
B.核心通識課程2學分。
C.選修通識課程(人文與藝術類0-2學分、社會科學類0-2學分、自然科學類0-2學分與創意跨域類0-2學分),合計6學分。
D.選修通識課程超修學分得抵認專業選修學分,超修認抵上限6學分。
(2)學院必修課程6學分,系訂專業必修課程42學分。
(3)專業選修課程至少64學分。$每學期修業學分數:第1~2學年16~25學分,第3學年12~25學分,第4學年9~25學分。$請勿重複修習已修習過之課程或未經核准上修本系課程,否則該課程不予認列為畢業學分數。$系學生於畢業前,必須符合下列【(1)、(2)、(3)擇一】及(4)系訂畢業門檻,未通過者不具畢業資格:
(1)校訂與系訂英語能力檢定。
(2)系訂專業能力檢定。
(3)系訂資訊能力檢定。
(4)通過校訂「學術倫理教育」課程,相關規定請參照本校「學術倫理教育課程實施要點」。$校外實習課程為選修,包含專業實習及就業接軌實習,本系畢業學分至多認列實習課程6學分。$畢業年級相當於國內高級中等學校二年級之國外或香港、澳門同級同類學校畢業生,以同等學力資格入學本系四年制一年級者,除須符合本系規定之畢業總學分數修讀規範外,應另增加畢業應修學分數12學分。$學生修習本校開設或本校認可之磨課師課程,依本校磨課師課程學分抵免要點辦理。$本應修科目表學分欄為括弧()者,則表示該學分不計入畢業學分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