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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年度的課程綱要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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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課程名稱: | 觀光行政與法規 |
課程英文名稱: | Tourism Administration and Regulations | ||||||||||||||||
| 課程分類: | 一般課程 | 開課單位: | 共同 | ||||||||||||||||
| 課程性質: | 選修 | 開課學年、學期: | 第2學年 、上學期 | ||||||||||||||||
| 先修科目或先備能力: | 中央政府組織、地方政府組織概況 | 學分: | 2.00 | ||||||||||||||||
基本素養能力圖
系科專業能力圖
授課形式分析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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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目標:
1知識:認識負責觀光事務推動的各級政府組織與執掌。
2.技能:學習觀光資源與觀光政策之關聯。 3.態度:培養觀光事務的推動需要的相關組織合作與協調。 4.其他:輔助國家觀光證照考試的應試單元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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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相關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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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大綱:
觀光行政組織
主管我國觀光業務的中央及地方組織以及觀光資源的主管機關。
教學參考節數: 6
觀光政策
我國歷年來的觀光政策演進及成效。
教學參考節數: 8
觀光法規
包含發展觀光條例、旅行業管理規則等主要觀光法規。
教學參考節數: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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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檢核項目 | 是否符合 | ||||||||||||||||||
| 1.是否將科目名稱、上課時數及學分數填入本表 | ■ 是 □ 否 | ||||||||||||||||||
| 2.是否將教學目標、綱要名稱或單元名稱填入本表 | ■ 是 □ 否 | ||||||||||||||||||
| 3.所填入的教材綱要是否有考慮學生學習的順序性、邏輯性、連貫性、完整性 | ■ 是 □ 否 | ||||||||||||||||||
| 4.是否已完成課程培育之基本能力、就業能力,以及授課形式分析 | ■ 是 □ 否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