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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年度的課程綱要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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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課程名稱: | 報稅服務實務 |
課程英文名稱: | The Services and Practical for Tax Return | ||||||||||||||||||
| 課程分類: | 一般課程 | 開課單位: | 共同 | ||||||||||||||||||
| 課程性質: | 必修 | 開課學年、學期: | 第3學年 、下學期 | ||||||||||||||||||
| 先修科目或先備能力: | 公司法 | 學分: | 2.00 | ||||||||||||||||||
基本素養能力圖
系科專業能力圖
授課形式分析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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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目標:
1. 藉由參與完整的租稅申報與稽核過程,強化學生有關稅法實體規定之理解深度。 (知識)
2. 經由”learning by doing”,使學生瞭解整體租稅稽徵流程。(技能) 3. 期望透過參予報稅服務的過程中,學生能學習正確與積極的工作態度。(態度) 4.在理論原則和實務經驗間,建立紮實的聯結。(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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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課程相關連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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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大綱:
一、課程簡介
1.課程目的、進度、評分方式
教學參考節數: 2
二、行前講習
1. 所得稅與營業稅之稅法規定
2. 實習內容與工作規範 教學參考節數: 4
三、赴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實習
7月~8月,每梯次共計10天
(一)共分三個梯次,每梯次再區分二個組別:1.營所稅查帳與租稅保全業務 2.綜所稅與營業稅,學生自選參與之梯次/組別。 (二)服務期間,由國稅局依學生出席狀況與工作投入程度,給予服務課程之實習成績 教學參考節數: 8
四、申報實務講習會
舉辦4場租稅申報實務講習會,由國稅局指派專家蒞校演講
1.遺產與贈與稅 2.營業稅 3.綜所稅 4.營利事業所得稅 教學參考節數: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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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檢核項目 | 是否符合 | ||||||||||||||||||||
| 1.是否將科目名稱、上課時數及學分數填入本表 | ■ 是 □ 否 | ||||||||||||||||||||
| 2.是否將教學目標、綱要名稱或單元名稱填入本表 | ■ 是 □ 否 | ||||||||||||||||||||
| 3.所填入的教材綱要是否有考慮學生學習的順序性、邏輯性、連貫性、完整性 | ■ 是 □ 否 | ||||||||||||||||||||
| 4.是否已完成課程培育之基本能力、就業能力,以及授課形式分析 | ■ 是 □ 否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