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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年度的課程綱要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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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 | 金融法規 |
課程英文名稱: | Financial Regulations | ||||||||||||||||||||
課程分類: | 一般課程 | 開課單位: | 共同 | ||||||||||||||||||||
課程性質: | 選修 | 開課學年、學期: | 第4學年 、下學期 | ||||||||||||||||||||
先修科目或先備能力: | 公司法 | 學分: | 2.00 | ||||||||||||||||||||
基本素養能力圖
系科專業能力圖
授課形式分析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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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目標:
知識:本門課將針對影響較普遍的證券交易法、期貨交易法及信託法作較詳細的說明,並將針對各項金融法制之概念、架構、體系及衍生課題作完整而深入之論述。
技能:對於金融法規基本爭議問題,能兼顧理論與實務進行基本分析。 態度:利用實例研討及小組討論的教學方式,培養專心一致、實事求是的精神 其他:針對金融市場快速演變,以及各項新種商品之推陳出新,讓學生對於相關金融法規的增修能與時俱進,同步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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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相關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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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大綱:
證券交易法(一)
總則、有價證券的募集、發行與買賣等條例
教學參考節數: 8
證券交易法(二)
詳述證券商規範、證券交易所之角色與功能
教學參考節數: 8
金融監理與案例探討
監理制度與實務個案討論
教學參考節數: 6
期貨交易法的介紹
期貨交易所、期貨結算機構之運作、期貨商規範等
教學參考節數: 8
信託法的介紹
信託財產、受益人、受託人、公益信託等法規意義
教學參考節數: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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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核項目 | 是否符合 | ||||||||||||||||||||||
1.是否將科目名稱、上課時數及學分數填入本表 | ■ 是 □ 否 | ||||||||||||||||||||||
2.是否將教學目標、綱要名稱或單元名稱填入本表 | ■ 是 □ 否 | ||||||||||||||||||||||
3.所填入的教材綱要是否有考慮學生學習的順序性、邏輯性、連貫性、完整性 | ■ 是 □ 否 | ||||||||||||||||||||||
4.是否已完成課程培育之基本能力、就業能力,以及授課形式分析 | ■ 是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