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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

科技法律

課程英文名稱: Science and Technology Law
課程分類: 學院課程 開課單位: 共同
課程性質: 必修 開課學年、學期: 第3學年 、全學年
先修科目或先備能力: 學分: 2.00
 

基本素養能力圖

A. 專業與創新能力B. 解決問題能力
C. 資訊科技應用能力D. 生涯發展能力
E. 溝通協調與合作能力F. 道德與法律素養
G. 博雅能力H. 國際視野

授課形式分析圖

A. 理論講述與討論B. 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
C. 行動實作與報告
教學目標:
科技與技術始終對於人類的生活予以影響,則為求科技更加進步,成為人類豐富的資產,

科技不僅應受到法律應有的保護,更應受到法律給予的獎勵,此使科技與法律之間發生密切關係。

從此觀點出發,從歷史、產業、研發等角度,分析科技與法律之關係。由於科技與技術所涉及之層面太廣,不可能全面檢討,本書將重點放在本土科技發展,俾使四百年來台灣的科技情況儘量呈現,應有助於台灣科技發展的聊解。〈引述自蔡墩銘教授所著「科技與法律」

自序〉

基本上本課乃是為因應一般大學生畢業後職場競爭力之需要,以實務為主,理論為輔。
課程相關連結:
教材大綱:
科技法概論 法源與背景 (含倫理教育主題),演進與發展
教學參考節數: 4
高科技產業 技術與權利
教學參考節數: 4
資訊科技 法律與規範專題研究
教學參考節數: 2
能源產業科技 能源革命與能源法
教學參考節數: 4
生命科技 人工生殖與胎兒權利
教學參考節數: 2
管制科技 基因食品與廣告管制
教學參考節數: 2
網路科技 網路革命與網路安全專題研究,路行銷與網路犯罪
教學參考節數: 6
安全科技 食品安全與國家標準
教學參考節數: 4
環保技術 環境監測與環境污染
教學參考節數: 4
檢核項目是否符合
1.是否將科目名稱、上課時數及學分數填入本表 ■ 是  □ 否
2.是否將教學目標、綱要名稱或單元名稱填入本表 ■ 是  □ 否
3.所填入的教材綱要是否有考慮學生學習的順序性、邏輯性、連貫性、完整性 ■ 是  □ 否
4.是否已完成課程培育之基本能力、就業能力,以及授課形式分析 ■ 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