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名稱:

民法

課程英文名稱: Civil Law
教學目標:
1、使學生獲得基礎的法律常識
2、教導學生從課堂中,瞭解一個人從出生到死亡,所應享有的權利與應負擔的義務
3、學生從民事法律的規範,進而尊重他人的權利義務
4、學生將來在社會、職場上,能因而懂得如何保護自己尊重他人
教材大網:
一、民法總則 1、法例
2、權利義務之主體與客體
3、法律行為
4、消滅時效與權利之行使
教學參考節數: 10
二、債篇 1、債之發生與標的
2、債之效力
3、多數債權人與多數債務人
4、債之移轉與消滅
5、各種契約
教學參考節數: 10
五、物權篇 1、物權之概念
2、動產與不動產所有權之介紹
3、地上權、地役權、典權
4、抵押權、質權、留置權
5、占有
教學參考節數: 8
六、親屬與繼承篇 1、親屬之發生、親系、親等
2、結婚、離婚、父母子女、扶養
3、遺產繼承人
4、遺囑
5、特留分
教學參考節數: 8
 

基本素養能力圖

A. 專業與創新能力B. 解決問題能力
C. 資訊科技應用能力D. 生涯發展能力
E. 溝通協調與合作能力F. 道德與法律素養
G. 博雅能力H. 國際視野

系科專業能力圖

A. 專業能力 B. 資訊能力
C. 語言能力 D. 專業服務(社會責任)
E. 實務專題

授課形式分析圖

A. 理論講述與討論B. 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
C. 行動實作與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