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名稱:

民法

課程英文名稱: Civil Law
教學目標:
1、使學生獲得基礎的法律常識
2、教導學生從課堂中,瞭解一個人從出生到死亡,所應享有的權利與應負擔的義務
3、學生從民事法律的規範,進而尊重他人的權利義務
4、學生將來在社會、職場上,能因而懂得如何保護自己尊重他人
教材大網:
民法總則
教學參考節數: 10
親屬與繼承篇
教學參考節數: 8
物權篇
教學參考節數: 8
債篇
教學參考節數: 10
 

基本素養能力圖

A. G. 國際視野B. G. 博雅素養
C. G. 公民素養D. G. 溝通合作
E. G. 生涯發展F. G. 資訊應用
G. G. 問題解決H. G. 創新跨域

系科專業能力圖

A. 基礎商管應用能力B. 稅務與法規專業能力
C. 會審專業知識養成能力D. 財務資訊科技應用能力
E. 品德與職場倫理養成能力 F. 語文應用能力
G. 基礎商管知識應用能力H. 財會專業能力
I. 審計與稅務專業能力J. 資訊科技應用能力
K. 品德與職場倫理素養

授課形式分析圖

A. 理論講述與討論B. 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
C. 行動實作與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