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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年度的課程綱要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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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 | 觀光行政與法規 |
課程英文名稱: | Tourism Administration and Regulations | ||||||||||||||||||
課程分類: | 一般課程 | 開課單位: | 共同 | ||||||||||||||||||
課程性質: | 選修 | 開課學年、學期: | 第4學年 、上學期 | ||||||||||||||||||
先修科目或先備能力: | 無 | 學分: | 2.00 | ||||||||||||||||||
基本素養能力圖
系科專業能力圖
授課形式分析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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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目標:
知識: 瞭解觀光旅遊相關法規與國家政策。
技能: 熟悉應用相關法規,保障消費者與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態度: 知法守法的工作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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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相關連結: | |||||||||||||||||||||
教材大綱:
觀光行政與管理
觀光政策、觀光行政組織、發展觀光條例、旅行業管理規則、導遊人員管理規則、領隊人員管理規則
教學參考節數: 14
入出境相關法規
護照申請條例、入出境許可須知、動植物檢疫、簽證
教學參考節數: 4
兩岸三地現況與相關條例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兩岸關係與現況
教學參考節數: 6
外匯常識
外匯管制辦法、世界主要貨幣簡介
教學參考節數: 4
旅遊契約與旅遊保險
民法債篇旅遊專章、旅遊定型化契約書、國外團體旅遊契約書、旅遊保險相關規定
教學參考節數: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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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核項目 | 是否符合 | ||||||||||||||||||||
1.是否將科目名稱、上課時數及學分數填入本表 | ■ 是 □ 否 | ||||||||||||||||||||
2.是否將教學目標、綱要名稱或單元名稱填入本表 | ■ 是 □ 否 | ||||||||||||||||||||
3.所填入的教材綱要是否有考慮學生學習的順序性、邏輯性、連貫性、完整性 | ■ 是 □ 否 | ||||||||||||||||||||
4.是否已完成課程培育之基本能力、就業能力,以及授課形式分析 | ■ 是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