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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年度的課程綱要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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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 | 證券交易法 |
課程英文名稱: |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Law | ||||||||||||||||||||
課程分類: | 一般課程 | 開課單位: | 共同 | ||||||||||||||||||||
課程性質: | 選修 | 開課學年、學期: | 第2學年 、上學期 | ||||||||||||||||||||
先修科目或先備能力: | 公司法 | 學分: | 2.00 | ||||||||||||||||||||
基本素養能力圖
系科專業能力圖
授課形式分析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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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目標:
1.介紹授課內容涵蓋有關有價證?之募集、發行、交易之法律規定及該等法律所授權而制定之規章政府經濟行為為主題。 (知識)
2. 授課內容涵蓋有關有價證?之募集、發行、交易之法律規定及該等法律所授權而制定之規章,輔導學生報考證券營業人員相關證照,以及日後從事證券相關工作。(技能) 3.培養從事合法股票投資應有之態度。(態度) 4.在理論原則和實務經驗間,建立紮實的聯結。(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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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相關連結: | |||||||||||||||||||||||
教材大綱:
一
金融市場概述: 金融市場的分類、金融機構 (含教育倫理主題)
教學參考節數: 2
二
證券交易法概述
教學參考節數: 4
三
公司治理
教學參考節數: 6
四
公開發行公司之管理
教學參考節數: 6
五
有價證券
教學參考節數: 6
六
證券商與證券交易所
教學參考節數: 2
七
證交法之民事、刑事責任
教學參考節數: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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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核項目 | 是否符合 | ||||||||||||||||||||||
1.是否將科目名稱、上課時數及學分數填入本表 | ■ 是 □ 否 | ||||||||||||||||||||||
2.是否將教學目標、綱要名稱或單元名稱填入本表 | ■ 是 □ 否 | ||||||||||||||||||||||
3.所填入的教材綱要是否有考慮學生學習的順序性、邏輯性、連貫性、完整性 | ■ 是 □ 否 | ||||||||||||||||||||||
4.是否已完成課程培育之基本能力、就業能力,以及授課形式分析 | ■ 是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