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名稱:

民法

課程英文名稱: Civil Law
教學目標:
以最基本的民法知識,提升學生法治教育.並以日常生活及社會上發生的法律問題,做為實際案例,化解艱澀難懂的法條概念.期望學生在學過基本的民法後,能實際運用在日常生活中
教材大網:
繼承篇 繼承人、應繼分、?棄繼承、遺囑、特留分
教學參考節數: 2
債篇總論 債的發生'債的標的'債的效力'多數債權人多數債務人'債的移轉的消滅
教學參考節數: 4
親屬篇 親屬關係的發生、結婚的要件'夫妻財產制、離婚、收養
教學參考節數: 2
物權 所有權'地上權、抵押權、質權、典權、占有
教學參考節數: 2
民法總則 權利主體'權利客體'法律行為'代理制度'消滅時效'權利的行使
教學參考節數: 4
債篇各論 買賣'租賃'贈與'借3'委任'承攬'保證
教學參考節數: 4
 

基本素養能力圖

A. G. 國際視野B. G. 博雅能力
C. G. 道德與法律素養D. G. 溝通協調與合作能力
E. G. 生涯發展能力F. G. 資訊科技應用能力
G. G. 解決問題能力H. G. 專業與創新能力

系科專業能力圖

A. 團隊合作及溝通能力B. 區域市場分析能力
C. 外語運用能力D. 專業資訊工具掌握能力
E. 商品行銷能力F. 貿易金融能力
G. 貿易實務經營能力

授課形式分析圖

A. 理論講述與討論B. 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
C. 行動實作與報告